撰文/洪多马传道
罗马书 1:17
在当今的基督教群体中,许多基督徒对“信心”的理解存在误区,认为“因信称义”仅仅依靠口头承认和心中相信就可以获得救赎。这种孤立、静止和抽象的信仰观念,使得信仰与实际生活脱节,落入撒但的诡计,陷入灭亡的危险。
从圣经的观点来看,“信心”是一个持续的过程,意味着信心不是一次性的宣告,而是一种持续的相信与持守。真正的信心始于对神的认识,并在不断的追求中巩固、强化和进步,最终达到完全的信仰境界。
一、信心的分别
圣经中对信心有不同的分类:不信(马太福音 14:31)、大信(路加福音 7:9)、死信心和活信心(雅各书 2:20)、有功效的信心(加拉太书 5:6)。然而,即使我们拥有信心,仍可能表现得不够坚定,正如经上所说:“我信,但我信不足,求主帮助”(马可福音 9:24)。
许多实例说明信心的不同层次。例如,门徒在祷告时向主祈求,但却并不真正相信主的能力(使徒行传 12:5、15);亚伯拉罕因缺乏完全的信心而娶夏甲,试图以人的意图来成全神的应许(创世纪 16:1-2);他两次撒谎,企图依靠人的力量来保护自己(创世纪 12:13、20:2)。然而,亚伯拉罕的信心在献以撒时得到了最终的完全(罗马书 4:17)。
二、信心的证据
《希伯来书》第十一章为我们列举了许多信心的证据,特别是古人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(希伯来书 11:39-40)。这一章提到的“这些人”,指的是所有在旧约时代展现信心的伟人,从亚伯开始一直到耶稣之前的信心榜样。这些人在信心中离世,但他们“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”。
“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”意味着这些古人在信仰中得到了神的肯定与认同。例如,亚伯因信献祭给神;以诺与神同行三百年,最终被神接升天;挪亚在他那个世代被称为义人——这些事例体现了他们因信得到了神的肯定,成为“美好的证据”。
这一点进一步强调了,相信神与相信神的话是相辅相成的。正如保罗在《使徒行传》中所言:“我信神,他怎样对我说,事情也要怎样成就”(使徒行传 27:25)。
三、信心的表现
真正的信心必然在行动中表现出来。亚伯拉罕顺命离开本地,前往神所指示的迦南地(希伯来书 11:8);挪亚因信遵照神的指示建造方舟,拯救全家(希伯来书 11:7);摩西因信舍弃埃及的荣华,选择与神的子民共受苦难(希伯来书 11:24-26)。
信心的最终目标不是实现我们个人的愿望,而是成全神的旨意。正如主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中所示范的:“不要照我的意思,只要照你的意思”(马太福音 26:39、42)。我们相信神的应许,但需要明白,只有在遵行神的旨意时,这些应许才能得以成就(创世纪 18:19)。
结论
信徒在水与圣灵中重生后,必须在真理和圣灵的引导下,不断追求信心的进步,并顺服遵行神的旨意。唯有如此,我们才能完成得救的功夫,成为神所喜悦的儿女。正如主所教导的:“凡称呼我‘主啊,主啊’的人不能都进天国;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”(马太福音 7:21)。愿我们在信心的操练中不断长进,直至完全。
